三、 不可妄稱耶和華─你 神的名
你是否曾經在咒詛中使用「上帝」之類的字眼?如果是的話,你已經犯了第三條誡。那賞賜你生命、家庭、各樣福氣的上帝,你竟把祂的聖 用在骯髒的三字經裡。殺人魔王希特勒的名字,都沒被如此濫用。如果你曾經這樣做,那就是褻瀆上帝!不可妄稱耶和華—你 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(《出埃及記》二十章7節)你是否曾經犯了這條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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